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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盐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徽盐世纪广场项目泛光照明工程施工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 2017-07-25 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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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安徽盐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就徽盐世纪广场项目泛光照明工程施工项目(招标编号:JG2017-04-0405)进行招标。本项目于2017年7月24日14时00分, 安徽省招标集团大厦(包河大道236号)二楼第二开标室 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

    一、评标结果

    1 、项目名称:徽盐世纪广场项目泛光照明工程施工

    2 、招标编号:JG2017-04-0405

    3 、主要工程内容:徽盐世纪广场项目泛光照明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等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4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安徽华新光电饰业有限公司

    投标人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工业园天河路358号

    预计中标金额:8569134.80元

    5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合肥市辉采照明电子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人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紫蓬路2809号总装厂房

    预计中标金额:8593388.00元

    公示期:自2017年 7月25日至2017年07月 28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安徽盐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2017 年7月25日